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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2015年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5-10-26 字号调整 14px 浏览次数   2429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专业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云县2015年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学历层次见附件1);

4.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11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11以后出生),其中临床、医技岗位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11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毕业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未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