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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5 字号调整 14px 浏览次数   3080

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

为贯彻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的要求,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连卫规划函〔2018〕6号文件要求及全市公立医院2018年三季度重点指标运行情况数据通报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医院收支结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本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增强医院改革综合成效,结合本院实际,特修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制度

灌云县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1日

附件

灌云县人民医院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制度


为贯彻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的要求,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医院收支结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增强公立医院改革综合成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和任务,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强化规范医疗、完善医保、改革医药等政策联动,推动实现医疗费用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运行和群众承受能力相协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控制医疗费用总量增长速度,优化公立医院收支结构,实现良性运行。坚持内外兼治、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监控和公开机制,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坚持系统治理、防治结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逐步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疾病防控和健康管理,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运行效率。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确定控制目标,制定出台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责任体系,建立起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定期公示监测指标,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幅和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增幅有所下降。参保患者医疗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居民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2.年度目标2019年底,医院药占比控制在30%以内。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幅要控制在10%以内,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增幅较上年有所下降。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要控制在10%左右。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左右。

二、主要措施

(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规范要求,坚持因病施治,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首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技术,提高服务效率,缩短平均住院日。要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严禁诱导施行和重复实施检验检查,不断提高大型影像设备检查的阳性率,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诊断符合率总体达90%以上。建立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处方点评、抗生素使用、辅助用药使用管理公示等制度。建立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明确需要重点监控的药品品规数。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建立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和国产高值医用耗材激励机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晰清单制度。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加强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约束,医院各项财务收支活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严禁将收入指标分解到各科室。强化医院成本核算,全面推动全成本核算工作,将医院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延伸到科室,加强科室医疗费用控制、成本控制分析和管理。探索建立医疗机构成本信息库。采取有效方式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医院病案、药品、耗材、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严格执省物价局收费标准,坚决杜绝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

三)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均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行分类采购。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所有医用耗材应通过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在质优价廉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国产药品和医用耗材。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便民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加大对药品、耗材采购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力争到2018年底药占比(不含草药)控制在35%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四)发挥医疗保险监督作用。加快推进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制定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和诊疗费用比率、药占比、次均费用考核指标,加强对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医疗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加强对医保病人的审查审核力度,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

(五)加强临床路径管理。配置规范科学的临床路径管理和监测平台,制定临床路径管理政策措施,加大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和推行力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根据功能定位和实际技术能力等,综合考虑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医疗需求等因素,开展临床路径、处方集和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制度挂钩,促进收费和支付方式改革。利用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手段,健全医保对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力争2019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

(六)鼓励和支持开展日间手术。制定开展日间手术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扩大、整体推进”原则,对既往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明确单一、临床路径清晰、风险可控的中、小型择期手术推行日间手术,推进日间手术工作开展。精心测算,进一步优化重组服务流程,确定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完善日间手术管理规范,缩短患者住院天数,方便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将日间手术病种诊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规范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病种范围。通过合理的支付政策,激励患者愿意选择日间手术,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日间手术。

(七)加快推进转诊工作。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区域整体服务能力。以患者为中心,推动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本院不仅向上转诊,还积极推进向下转诊工作。通过医联体积极推进双向转诊工作,签订合作协议。

(八)转变医院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将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19年底下降到30%以下。

三、建立科学的医疗费用监测管理机制

(一)建立规范的医疗费用监测体系。

由审计科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并定期进行反馈。财务科、信息科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报表。医务科、门诊部要制订药占比控制目标并督查到位。药剂科、器械科要对药品、耗材有计划申购、领用。定期对药品、耗材使用情况进行反馈。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医院成本核算工作。

(二)建立医疗费用排序和公示制度。

监察室要定期对上述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审计科要对相关报表进行填报并作出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向领导汇报。定期在院办公会进行通报重点指标开展情况。改进工作方法,提出整改意见。

四、建立严格考核问责机制

(一)加强考核问责。建立严格的医疗费用考核评价制度,将控费目标实现情况与医院基建投入、设备购置投入、重点学(专)科建设投入、等挂钩。对于控费目标排名靠前的科室予以优先考虑,对于达不到控费目标的科室,考核时进行扣分。

(二)加强绩效管理。将医疗费用控制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提高控费指标所占的考核权重,对未按照目标完成费用控制要求的科室负责人,追究其相应的管理责任。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体系,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执行情况与医务人员的评优、评先、晋升、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挂钩,并纳入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体系统一监管。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重要性的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定具体的控费目标以及监督考核办法,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材料供应、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形成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规范医疗行为,实现合理控费目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前实行,以往相关规定自行废止,上级及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