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苏文明委[2019]15号)文件《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灌云县人民医院再次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多年来,灌云县人民医院一直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医院发展相融合,提升文明窗口服务形象,传播正能量,树立文明新风尚。近年来,为积极响应上级组织号召,医院多措并举投入到灌云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并结合医院实际,将创建工作有效融入到医院日常管理、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工作环节,形成全员参与抓创建,齐心协力促发展的新景象。
好事成双!近日,我院通过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示范单位验收,被授予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称号。
近年来,灌云县人民医院领导班子积极响应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号召,高度重视节能工作,院区先后进行了管道改造、用电节能改造等,不断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
我院将以这次节能示范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为契机,以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创建为目标,再接再厉,真抓实干,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项目的推广落实,加强设备设施的节能改造,真正使节能降耗融入医院运行的每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