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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谈报名】灌云县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及配套办公终端采购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商谈报名
发布日期:2023-04-11 字号调整 14px 浏览次数   284

灌云县人民医院拟对灌云县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及配套办公终端采购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取竞争性报价谈判方式通过谈判、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并由灌云县人民医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价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灌云县人民医院智慧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及配套办公终端采购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项目地点:灌云县人民医院;

服务期: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及成果文件至采购人为止;

质量标准:合格;

采购范围:竣工结算审计

最高限价:竣工结算审核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的80%收取,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其它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查询);

2)供应商无市场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14:00至2023年420日18 00 分

2、获取方式:

邮箱报名,邮件标题为 《灌云县人民医院信息化项目审计报名》,发送至458210123@qq.com,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合并在一个pdf文件里随附件发送(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②现场报名,各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联系人:吴迪 13815616930

3、获取地址:灌云县人民医院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4月11日下午15时0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4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灌云县人民医院二号楼五楼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谈判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八、本次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灌云县人民医院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西环中路2号

联系人:吴迪

联系电话:13815616930

邮箱:4582101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