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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民医院能源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9 字号调整 14px 浏览次数   0

我公司受灌云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名称)委托对灌云县人民医院能源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灌云县人民医院能源审计项目由采购人采取竞争性报价谈判方式通过、谈判、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并由灌云县人民医院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价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灌云县人民医院能源审计项目;

项目地点:灌云县人民医院;

服务期:接采购人通知30日内

质量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采购范围:灌云县人民医院能源审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

最高限价:8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为其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社保证明: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其它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查询);

2)供应商无市场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本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8:30至2023年6月1日18 00 分

2、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现场核验原件,否则不予受理),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中路78-2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6月2日下午14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下午15时0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6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中路78-2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谈判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八、本次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灌云县人民医院

地址:灌云县

联系人: 邵科长

联系电话: 15150915885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15991881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建设中路78-2号